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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檢索

鳳儀書院
類別:
古蹟
級別:
直轄市定古蹟
種類:
書院
現況地址:
鳳崗里鳳明街62號
歷史源流發展概況

書院是近代國民教育普及之前的主要教育機構之一,對於開啟民智有著相當的重要性。台灣被納入清政府版圖之後,在歷任治台官員的主導與獎勵之下,逐漸將書院在台推展開來,這對於台灣文風有著重要的貢獻。 清代鳳山縣地區最早的書院是位於興隆庄舊城(今左營舊城)城北文廟左側的屏山書院,康熙49年(1710)由知縣宋永清興建,屬義學性質。雍正4年(1726),知縣蕭震遷移至城內重建,始成書院規模。乾隆51年林爽文事件引發莊大田等攻毀舊城,屏山書院也在此次動亂終毀於一旦。乾隆53年(1788)間,欽差大臣福康安鑒於舊城殘破不堪,奏准將縣城遷移至下埤頭街(今鳳山區),是為鳳山新城。此後,新城在地方政府和士紳的建設下,取代舊城而為政經和文教中心。鳳儀書院即為文教中心的具體象徵。 嘉慶19年(1814)吳性誠攝理鳳山知縣,鑒於縣治遷移至新城之後,卻遲遲未有文教組織,為了提振文風,乃向地方士紳倡建書院。候選訓導歲貢生張廷欽率先呼應,並獲得奮社的大力支持,總之,在地方官員與紳民共同籌得資金之下,由張廷欽負責整體的興建工程。書院落成時,奮社將歷年累積資產約四千餘元,捐充書院的膏火。緣此歷史背景,鳳儀書院初期的建築格局,前有講堂為主要授課空間,兩廂設學舍三,其中備有書桌供生童讀書,亦為歲、科童試所在;後有廳事,是為行政中心。除此之外,為感念奮社捐資,乃將文昌與奎星、倉聖等神位,一同合祀,並造敬字亭於講堂之左側。後來,幾任知縣和經理的士紳曾階段性擴建,至光緒20年(1894)間,鳳儀書院的規模共屋三十七間,正中廳事三間、左右官廳房各二間、兩廊學舍十二間、講堂三間、頭門五間、義倉九間、聖蹟庫一間,乃全台規模最大的書院。 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大力推廣新式教育體制,書院因而日漸沒落,屋舍逐年殘破。戰後,屋舍相繼被租佔戶所用,書院格局嚴重受破壞。民國74年(1985)11月13日指定為三級古蹟,而在高雄縣政府取得土地使用權後,便辦理佔住戶遷移,並於民國96年(2007)年發包整修,102年已完工,103年10月31日舉行開幕儀式,重啟門扉,103年11月1日正式開放參觀。

公告
類別 日期 文號 備註說明
指定/登錄 2004/05/24 府文資字第○九三○○七六七七八A號
評定基準
  1.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2. 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3. 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4. 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指定理由
具有保存價值(備註:1998年5月14以前由內政部公告,未明述指定理由)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4、5款
主管機關資訊
高雄市政府
文化資產中心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07)222-5136分機8725
所有權屬
土地所有人:中華民國、城隍廟
建築所有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建築特色
整個書院布局可分為兩個部分,一為鳳儀書院,二為試院;從空間復原的觀點而言,書院格局外埕有義倉,進前廳後內埕有一敬字亭。再往後為講堂空間,左右為學舍。 試院部分,進前廳後,左右廂為閩童廊號,往內走為大堂,經一穿心亭旁有粵童廊號,後為閱卷後廳與官房,最後還有一奎樓。不過,試院部分所剩不多。 在一些細部作法上: 1.台基與地坪:前廳、講堂及後廳之台基邊緣均砌築花崗石條,進石條寬28~34公分不等,厚約6公分,長短不一。 柱珠下方亦使用花崗石;地坪,可能為尺磚或尺二磚斜鋪;左右學舍使用一般小式建築的作法,以清水磚豎砌收頭。 2.牆體:以下石上磚結構為主,石材用硓咕石,在背立面、側立面及圍牆檻牆部份多使用亂石砌,再以薄磚收邊;主要建築物則分別以淺刻方式呈現出六角形、八角形及圓形等之四方連續圖案;磚牆便用斗砌磚結構,砌築的方法有「三順一丁」及「一順一丁」兩種。 鳳儀書院前後三進山牆外觀各不相同,前廳鳥踏線以上以白灰粉刷,講堂除檻牆外,牆面均粉刷白灰,而後廳則是鳥踏以上斗砌磚牆外露;前廳正面的櫃台腳以紅磚疊砌而成,而不是以整塊石材雕砌,作法特別。 3.屋頂及屋脊:屋頂鋪作僅前廳使用筒瓦,其它部份均使用板瓦。屋脊以磚砌築,脊堵以泥塑剪黏裝飾。
建築現況
開放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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