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淡水溪六庄頭義勇公做大小功祭典
- 類別:
- 民俗
- 級別:
- 民俗
- 種類:
- 儀式、祭典、節慶
歷史源流發展概況
乾隆52年(1787年)林爽文事件發生後,廣安武舉人許廷耀擔任義首,招募下淡水溪流域六大庄等六大庄聯合協助清朝官兵對抗莊大田軍隊,莊大田用計迫使義民回守家鄉,最後在今磚仔窯的溪邊渡口遭遇埋伏壯烈犧牲。地方至今仍流傳著「三日攻到府,一暝趕到厝」的俚語,即是在說明當時戰況之緊急。後因福康安大學士奏請有功於清朝政府,獲乾隆皇帝頒佈『旌義』二字,乾隆53年起(1788年)由六大庄輪流辦理普度,至今已有200餘年歷史。該祭典遵循古禮由在地庄廟北極殿玄天上帝做主,搭設祭壇,由在地法師、道士、居民一同沿舊請水路線至高屏溪畔迎請英魂至祭場參與公筵,公筵需以傳統軍糧「鹹粿」為祭品,並延聘布袋戲、歌仔戲數棚扮仙演戲以慰先民,隔日再循原路線進行送水。
公告
類別 |
日期 |
文號 |
備註說明 |
指定/登錄 |
2021/06/08 |
高市府文資字第11031036301號 |
民俗 |
評定基準
- 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
- 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與文化之特色
- 其表現形式與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
指定理由
1.該祭典因清領時期林爽文、莊大田事件而起,後由六庄頭輪辦祭典,無水寮依往例於子(鼠)年做小功、午(馬)年做大功而延續迄今,且由兩里(水寮、水安)里長(庄長)主導,過程將近900戶居民參與,充分展現民俗實踐之動能。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登錄基準「民間高度認同,並持續自主、自發參與」。
2.為乾隆年間高屏地方社會經歷之重大歷史事件,也是大樹無水寮全庄最為重要的祭典活動,六年一次,已融入居民生活之中。此項紀念戰爭犧牲先民之民俗,顯著反映該地歷史記憶,「請送水」意義在於迎送義勇公英靈、「義勇公」為下淡水溪兩岸特有之稱謂。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登錄基準「顯著反映族群或地方社會生活及文化之特色」。
3. 以「請水」(迎請義勇公)為始,繼而「公筵」(以昔時義勇軍之軍糧鹹粿為祭品宴請義勇公),再以「送水」(恭送義勇公)為終,且請水、送水地點皆擇於下淡水溪(高屏溪)溪畔昔時古戰場之渡筏口,民俗祭典與歷史場景合而為一,加上在地庄廟做主、法師召營、道士團共同參與,傳統儀典保留完整。符合「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3項登錄基準「其表現形式及實踐仍保留一定之傳統方式」。
法令依據
<<民俗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款
主管機關資訊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文化資產小組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2號
07-531-2560#317
儀式特色
一、進行方式:村外圍設祭壇7日,請水、公筵、送水。
二、重要特徵:
(一)請水:至下淡水溪畔,(乾隆52年渡筏口古戰場)請水(迎靈儀式)迎靈至村內接受犒賞。
(二)公筵:依乾隆皇帝指示,嗣子世代循規祭,臻忠至義垂丹青。將香逐桌傳遞(象徵薪火相傳),擲筊確認已接受貢品。
(三)送水:至下淡水溪畔,(乾隆52年渡筏口古戰場)送水,送英靈至溪畔,等待接受其他村庄輪流的祭典,接受貢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