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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審議會109年度第6次會議紀錄
109/07/21
1307
高雄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審議會
109年度第6次會議紀錄
壹、日期:109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
貳、地點:
一、現勘:大寮區瑞榮紅磚工廠(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07-1號後方)
二、開會:文化局至善廳三樓第一會議室
參、提案討論
審議案一:列冊追蹤建物「大寮區瑞榮紅磚工廠」審議案
決議:(一)本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3條規定登錄為歷史建築。
(二)預擬公告資料如下:
名稱:大寮瑞榮紅磚工廠
種類:產業設施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07-1號後方
歷史建築本體:高雄市大寮區鳳林四路207-1號後方建造物,正投影面積:約673平方公尺(實際面積以地政單位現場實測為主)。
定著土地範圍:高雄市大寮區水源段846、882、883、896(以上部分)等4筆地號,面積:約2000平方公尺(實際面積以地政單位現場實測為主) 。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規定。
登錄理由:
1.窯體為登窯(又稱目仔窯),共18目包含窯體及煙囪,其建築形式完整為連續拱卷方式砌築而成,建造技術具窯業設施代表性。
2.為本市僅存之登窯型式磚窯,足以見證本市及大寮地區窯業發展史。
審議案二:「原日本第六海軍燃料廠(高雄煉油廠)」登錄歷史建築案
決議:(一)本次審查35處,其中23處審議結果,達歷史建築登錄基準,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4條規定,予以登錄,賓俞紀念碑及交通車車棚作成得異地保存之附帶決議。12處審議未達歷史建築登錄之基準,不予登錄歷史建築,詳如下表。
# 編號 名稱 審議結果
1 A03 技術大樓 登錄
2 A04 資訊室 不予登錄
3 R01 柏油摻配工場放置場 不予登錄
4 R02 第七蒸餾工場換班室 不予登錄
5 T01 油罐車火車鐵道遺構 登錄
6 T02 半屏山輸油站 登錄
7 T10 P03油槽及防溢堤 登錄
8 T11 P04槽位防溢堤 登錄
9 T12 P05槽位防溢堤 登錄
10 T13 P06槽位防溢堤 登錄
11 T14 P07油槽及防溢堤 登錄
12 S01 第一泵房 登錄
13 S02 7000噸水池 登錄
14 S03 7500噸水池 登錄
15 S04 水池維護道路 登錄
16 S05 供電工場(原變電所) 登錄
17 S06 動力工場(氣動式控制面板) 不予登錄
18 S07 第二泵房 登錄
19 S09 10000噸水池 登錄
20 S10 水塔 登錄
21 S11 高壓消防水槽及泵房 不予登錄
22 S12 原給水工場控制室 不予登錄
23 S14 公用組辦公室 不予登錄
24 S17 第二廢水處理廠(含汙泥焚化爐) 不予登錄
25 S18 第三廢水處理廠 不予登錄
26 O03 半屏山公園 登錄
27 O04 排水系統 不予登錄
28 O05 廠內道路及周邊綠帶 不予登錄
29 O06 賓果墓園 登錄
30 O07 賓俞紀念碑 登錄(可異地保存)
31 O09 交通車車棚 登錄(可異地保存)
32 O10 倉庫(原保警隊宿舍) 登錄
33 O11 七色彩橋 登錄
34 O12-1 崗亭 登錄
35 O14 隔音牆(東側末端,42公尺) 不予登錄
(二)連同前次審議結果,共登錄40處建物為歷史建築,預擬公告如下﹕
1.名稱:原日本第六海軍燃料廠(高雄煉油廠)
2.種類:產業及其他設施
3.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4.歷史建築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面積及地號:(實際面積以地政單位現場實測為主)
項次 名稱 面積 地號 備註
1 T01油罐車火車鐵道遺構 本體:約1,072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2,000平方公尺。 油廠段252地號(部份)。  
2 O03半屏山公園 本體及定著土地範圍約61,100平方公尺。 油廠段201(部份),201-1(部份),253,254,255(部份),256(部份) ,256-3 ,257-3 (部份)257-4,258(部份)地號。  
3 T10 P03油槽及
防溢堤
本體及定著土地範圍約43,000平方公尺。 油廠段81(部份),98(部份)地號。  
4 T14 P07油槽及
防溢堤
5 T11 P04槽位防溢堤
6 T12 P05槽位防溢堤
7 T13 P06槽位防溢堤
8 S01第一泵房 本體:約9,300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50,7712.27平方公尺。 油廠段84,84-1,85,94,94-1地號。  
9 S02 7000噸水池
10 S03 7500噸水池
11 S04水池維護道路
12 S07第二泵房
13 S09 10000噸水池
14 O06賓果墓園
15 O10倉庫(原保警隊宿舍)
16 S10水塔 本體:約115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460平方公尺。 油廠段177地號(部份)。  
17 S05供電工場
(原變電所)
本體:約500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5,400平方公尺。 油廠段106地號(部份)。  
18 O12-1崗亭 本體及定著土地範圍約3.5平方公尺。 油廠段13地號(部份)。  
19 O07賓俞紀念碑 本體及定著土地範圍約80平方公尺。 油廠段180地號(部份)。
 
(得配合廠區未來活化異地保存)
20 O11七色彩橋 本體及定著土地範圍約400平方公尺。 油廠段265地號(部份)。  
21 T02半屏山輸油站 本體:約410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5,930.02平方公尺 油廠段114地號(部份)。  
22 O09交通車車棚 本體及定著土地範圍約930平方公尺。 油廠段225 ,226(部份)地號。 (得配合廠區未來活化異地保存)
23 A03技術大樓 本體:約3,755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15,149.62平方公尺。 油廠段180地號。  
24 二輕廢氣地面燃燒 本體:362.52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1702.54平方公尺。 油廠段95-2(部份)地號。  
25 B02銲鉚工場 本體約:23,702.54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66,000平方公尺。
 
 
 
 
油廠段209(部份) ,232(部份),219,218,220,226(部份),221,222,223,224,233,234地號。  
 
 
 
 
 
26 B05配管工場
27 B06熱處理爐
28 B17土木工場
29 O13防空洞
30 B19前六號倉庫
31 B12前二號倉庫
32 B23前一號倉庫
33 B14後一號倉庫
34 B01材料倉庫辦公室
35 B18前三、後三號倉庫
36 B21前四號倉庫
37 B22前五倉庫
38 B15後五號倉庫
39 A02原印刷工場 本體:約1400.18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2889.29平方公尺。 油廠段262(部份)地號。  
40 O08中山堂 本體:約1944.22平方公尺;定著土地之範圍約10,070.67平方公尺。 油廠段165(部份)地號。  
5.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4條規定。
6.登錄理由:
(1)原日本第六海軍燃料廠(高雄煉油廠)為日本二戰時期於台灣所設立的重要戰時產業設施,其見證台灣經濟發展與社會文化演變,屬重要工業遺產場域。
(2)廠區內構造特色反映其時代性與建築技術性意義,亦代表現代建築美學性。包括有以雙曲拋物面薄殼結構設計的材料倉庫群、H型鋼山型構架及鋼桁架等兩種結構型式之修造工廠群。材料倉庫群及修造工廠兩大區,保留使用至今仍具完整規模群體且具產業系統性特色。
(3)油槽及防溢堤等設施歷經時代的演變至今仍具完整模且保存良好,具有其紀念性價值及未來社會教育性之意義。
(三)有關市定古蹟「原日本第六海軍燃料廠總辦公廳」定著土地之周邊後續建築管制部分,請文化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8條規定,就影響古蹟風貌保存之相關事項,提送高雄市政府納入該案都市計畫審議。
審議案三:歷史建築「左營廍後薛家古厝後落右外護龍」地址變更案
決議:(一)同意地址變更。
(二)擬公告資料如下:
名稱:左營廍後薛家古厝後落右外護龍
種類:宅第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廍後街42巷39弄3號及廍後街42巷33之1號部分。
歷史建築本體:廍後街42巷39弄3號建物及過水廊(廍後街42巷33之1號部分),面積約77.2平方公尺。(實際面積以地政單位現場實測為準)。
定著土地範圍:東側以建物本體(屋簷滴水線)為界、南側以建物本體(屋簷滴水線)延伸線至市定古蹟左營廍後薛家古厝右護龍背面(屋簷滴水線)交接處為界、西側以市定古蹟左營廍後薛家古厝之右護龍背面(屋簷滴水線)為界、北側以建物本體外走廊(北側)邊緣線為界。面積約107.7平方公尺。(實際面積以地政單位現場實測為準)。
定著土地地號:左營區左西段1713地號部分土地,面積約107.7平方公尺。(實際面積以地政單位現場實測為準)。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4條規定。
登錄理由:
1.為市定古蹟左營廍後薛家古厝日治昭和年間空間發展為三落帶外護龍規模之見證。
2.建築形式延續左營廍後薛家古厝清代以來的傳統作法,並適度加入日治昭和年間的技術與材料。
3.空間及部分生活家具保存完整。
肆、散會:下午6時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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