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範圍:
計畫範圍為整個黃埔新村並向西延伸至鳳山溪支流一帶共計約81299平方公尺。範圍涵蓋鳳山竹仔腳段340-69、340-70、349-353、340-37、340-39、340-40、340-41、340-42、340-98、340-99、340-100、340-103、349-262、349-263、349-264、349-268、349-302、349-310、349-357、340-84、340-86、340-87等22筆地號。
二、本案工作項目包括:
(一)擬定鳳山黃埔新村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計畫、保存計畫,應包含下列工作:
A.文化資產基本資料
B. 自然、人文環境調查與分析
C. 文化景觀簡要開發歷史與發展沿革
D. 文化景觀範圍之地籍資料、土地權屬關係
E. 土地使用管制體系現況
F. 文化景觀核心文資價值之定義
G. 重要文資元素之指認與列舉
H.保存強度分區與分及之設定
I. 管制準則之設定
J. 管理維護之原則、方法與人員組織建議
K.文化景觀修繕策略、計畫與執行方法之研擬
L. 獎勵、補助措施之建議
M.修繕計畫之實施期程與經費估算
N.基礎圖面與影像資料之建置
O.上位計畫與相關計畫之彙整分析
P.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建議
(二)提出「文化景觀保存及管理原則」,並配合於高雄市政府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中報告說明。
(三)各戶建築現況簡易平面測繪及基本資料建檔(含原文化景觀範圍資料修正)。
(四)黃埔新村五類型官舍建築原貌研判及詳細測繪圖,圖面包括:
1.平面圖
2.立面圖
3.剖面圖
4.屋架圖
(五)現況植栽調查(含原文化景觀範圍資料修正)。
(六)配合出席機關及相關單位諮詢進行簡報及說明。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周遭環境
第三章、 歷史背景
第四章、 自然資源調查
第五章、 人文資源調查
第六章、 保存價值評估與保存及管理原則
第七章、 保存維護計畫
第八章、 保存計畫
第九章、 結論
黃埔新村大事記
參考書目
工作人員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