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34條,業務主管機關應對於「鳳邑舊城城隍出巡」、「瀰濃永安庄伯公福廠入年駕祭典」二項無形文化資產擬定保存維護計畫。計畫內容包含本項祭儀之基本資料建檔、調查與記錄製作、傳習或傳承活動、教育與推廣活動、保存與活化措施、定期追蹤紀。透過此保存維護計畫,重新檢視與「鳳邑舊城城隍出巡」相關,但瀕臨滅絕之祭儀如十三角落公廟藝陣,並透過此案,深入了解「瀰濃永安庄伯公福廠入年駕祭典」之在地民眾對此項民俗祭儀的理解,以厚植地發文化傳承力量,達成文化資產永續發展。此項保存維護計畫,與保存維護團體及其利害關係團體建立良好之溝通平台,協助民俗活動之保存與推廣。
本計畫中「基本資料建檔」與「調查與記錄製作」僅針對「瀰濃永安庄伯公福廠入年駕祭典」與「鳳邑舊城城隍出巡」進行擬定。本計畫擬定執行之方法與步驟如下:文獻整理、田野調查、影像分析、座談會。
一、補助案基本資料表
二、計畫實施情形
(一)接受補助經費工作內容
(二)計畫執行過程
(三)執行成效檢討及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