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報告書執行內容係依據文化部〈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七條內容,以及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所擬之契約第二條第五項所列,其工作項目包括:
1.施工前損壞狀況及施工後修復狀況紀錄。
2.參與施工人員及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
3.新發現事物及處理過程紀錄。
4.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記錄。
5.施工前後、施工過程、特殊構材、開工動土、上樑、會議或儀式性之特殊活動與按工程契約書要求檢視等照片、影像、光碟及紀錄。
6.施工前、施工後及特殊工法之圖樣或模型。
7.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及驗收記錄等文件之收列。
8.修復成果綜合分析。
9.其他必要文件。
第一章 前言及建築摘要
第二章 修復過程綱要
第三章 施工前的準備階段
第四章 拆解落架階段
第五章 中間工事階段
第六章 重組工事階段
第七章 完成階段
第八章 工程品管及驗收
第九章 重要儀式、施工前協調會、特殊要求解決工法及內藏性文化資產訊息
第十章 修復成果與經驗檢討